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州直及市医保(含城镇居民)患者办理严重慢性疾病须知
时间:2009-09-01 18:18 作者:宣传科 来源:www.enshi9e.com 编辑:今点辰光 阅读:
1、办理程序
  申请慢性疾病鉴定的患者,每年4月1日~10月30日到州社保局、市医保局领取《州直基本医疗保险严重慢性疾病鉴定表》或《恩施市基本医疗保险严重慢性疾病门诊治疗申请表》,提供本人申请及医疗机构诊断、与疾病诊断有关检查结果和一寸免冠照片二张。11月底前交医疗机构医保科。医保科统一送州社报局及市医保局进行鉴定。
  2、恩施市职工医保患者可申请的严重慢性疾病
  A、心脏病(心功能II级)
  B、糖尿病(严重并发症)
  C、脑血管意外(恢复期一年内)
  D、慢性肾病(肾功能失代偿期)
  E、肿瘤
  F、肝硬化
  G、白血病
  3、恩施市居民医保患者可申请的严重慢性疾病
  A、心脏病(心功能II级)
  B、慢性肾病(肾功能失代偿期)
  C、血友病
  D、系统性红斑狼疮
  E、肝硬化
  4、州直职工医保患者可申请的严重慢性疾病
  A、心脏病(心功能II级)
  B、糖尿病(严重并发症)
  C、脑血管意外(恢复期一年内)
  D、慢性肾病(肾功能失代偿期)
  E、肿瘤
  F、肝硬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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