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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患者就诊须知
时间:2009-06-10 10:41 作者:宣传科 来源:www.enshi9e.com 编辑:袁_航 阅读:

1、来我院就诊的患者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(巴东、建始患者来院后经医生诊断需要办理住院的,到我院医保科填写“异地就医审批表”即可),凭医疗保险证、医保卡就可直接来院就诊及住院治疗。
2、因违法、犯罪、酗酒、自杀、自残、斗殴、健康体检、医疗美容、减肥、增胖、各种不育(孕)症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医保报销范围。
3、“外伤”患者,请在入院时如实告知受伤原因,因工伤、职业病或交通事故等原因引起的伤害报销渠道不一样。宣恩县外伤患者需入院三天内提供外伤证明并留存结算室。
4、须特别注意的是:医疗保险证和医保卡的名字必须一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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